2020湖南法检背诵考点:【商经法】社会保障法--生育保险
一、生育保险
1.生育保险的范盖范围
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因怀孕和分娩造成暂时不能从事职业劳动、中断正常收入来源时,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。
(1)对象:女职工
生育保险的对象是我国境内用人单位的女职工,包括企业、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工(含非全日制职工)以及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。
(2)缴纳:用人单位
职工参加生育保险,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,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。
2.生育保险待遇
(1)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主体
条件 |
主体 |
待遇 |
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 |
女职工 |
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|
女职工未就业的配偶 |
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|
这些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。
(2)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
待遇种类 |
注意事项 |
生育医疗费用 |
生育医疗费用包括: ①生育的医疗费用 ②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③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|
生育津贴 |
可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: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②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③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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